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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吞了我的国土证?

添加时间:2015年5月5日   来源: 济南拆迁赔偿律师     http://www.bjtdzhshls.com/
李先生于2002年3月购买了一套长富花园的住宅。当年6月,该项目按时交房。11月,李先生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可至今仍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多次到开发商处咨询,均被告知还要再隔段时间才能办理国土证。李先生纳闷了:办国土证咋就这么难啊?
    
  分户国土证,符合规定就能办
   
  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来到成都市国土局办公室进行咨询,办公室汤主任亲自带记者前往相关业务处室了解情况。国土局专业人士说,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第一,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未设立他项权利;第二,开发商在房产管理部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购房者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就可以到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分户手续,取得分户国土证。
    
  国土证被开发商抵押了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李先生拿不到国土证呢?在国土局办证大厅对长富花园的情况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是该项目的国有土地至今还抵押着。国土局的抵押记录显示,长富花园的国土证(成国用2000字第830号)已经抵押给了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们当然拿不到国土证。
    
  在采访中还发现,开发商通过土地抵押获得开发是很常见的事。而开发商要偿还开发贷款,就需要将房屋出售获得资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拥有房屋产权,就拥有了该房屋所依附或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被开发商抵押了的土地使用权会随房屋产权的转移而发生转移。并且,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当抵押物的权属要进行转移时,出卖方有义务将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方,也有义务将抵押物权属要转移的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即使将土地抵押获得了开发贷款,在售房时也不会告知购房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两大问题。
  
  据了解,因开发商抵押贷款而使业主迟迟拿不到国土证的现象十分普遍。
    
  问题1:业主合法利益受损
    
  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已抵押土地上的房屋,其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目前,银行是土地最主要的抵押权人。昨日,记者采访了成都部分银行信贷的相关人士,他们纷纷表示,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农行某支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客户在向开发商购买了商品房后,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及其所对应的土地所有权都应该转移给购房者。可是往往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你已经购买了某套商品房,而此时开发商还没有将通过土地抵押获取的开发贷款全部归还给银行,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暂时还抵押在银行那里,不可能将这块土地予以过户,开发商也就不可能替购房者将应该属于他的国土证办下来。
    
  显而易见,开发商在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仍将国土证抵押,显然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问题2:银行贷款安全堪忧
    
  银行人士指出,房地产贷款的资金风险总的来说是比较小的,但不排除有开发商将原本应该归还银行的欠款挪作他用,导致银行无法按期收回贷款的现象。据记者了解,开发商逾期归还银行开发贷款的情况“并不稀奇”,包括一些实力很雄厚的开发商,有时也要逾期一两个月。
    
  虽说各家银行都不愿意承认本行出现了开发商不归还贷款的先例,但他们都认为,让银行最担心的就是出现烂尾楼,特别是房子已经卖掉,但贷款还没有全部收回,“真要到了那一步,银行贷款的安全将无法保障,即便是有国土证在手里也很麻烦,银行根本不可能擅自将土地处置。”
    
  据了解,银行在发放开发贷款的同时,一般都会办理配套的按揭贷款,“卖一套房子,归还一定的贷款,银行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按期收回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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