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
添加时间:
2015年10月6日
来源:
济南拆迁赔偿律师 http://www.bjtdzhshls.com/
事项名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
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4]27号令)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北京市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业务受理部门
办公地址:区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