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15527956
首页
律师简介
征收补偿
行政法规
征收调控
土地征用
宅基地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土地证件

征收补偿行政法规征收调控土地征用宅基地农村土地土地转让土地管理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证件土地使用征收拆迁评估审批律师案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安置法规拆迁程序安置补偿拆迁法规拆迁方案拆迁合同拆迁知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15527956
联系人: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山东 济南

土地证的作用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15日   来源: 济南拆迁赔偿律师     http://www.bjtdzhshls.com/

  土地证有什么作用呢?你关心过自己买的房子有多少年的土地使用权吗?你关心过房子所在的土地,允许使用多少年吗?

  几十年后,当你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那时,你将在这块没有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如何享有自己的住房权利?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争论,从上个月《土地管理法》出现修订可能开始再次受到瞩目,尤其是其中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争论,更让人们空前关注土地使用年限究竟是30年、50年还是70年,而年限到期之后,到底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使用,则是不久的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可有人想了解自己的房子到底有多少年的土地使用权时,却尴尬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究竟有什么作用?它代表着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换言之,土地使用证代表的是“地权”,可以说,土地证才是居住者最重要的权利、最应争取的权利。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遭遇怎样的麻烦?不要以为有了产权证,房子就是你的了。没有土地证,开发商可能会以你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抵押贷款;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单位可能会将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遭遇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很难拿到你应得的合法补偿;甚至在二手房上市、抵押时,没有土地证,都将面临很多麻烦。

  为什么我们买了房子,却拿不到土地使用证?关于土地使用证,市场上弥漫着一种“买方真糊涂、卖方装糊涂”的气氛。大多数购房者很少主动索要房屋土地使用证,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程本身,也可能有着划拨土地、集体土地、土地被抵押、抵款尚未结清等一大堆的“岔头”,造成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后果……

  如果房地产市场是一场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国际象棋比赛,那么土地使用证就是一枚本该决定一切却又被一切忽略的兵。其实,兵到了底线可以变身成王后,决定棋局的胜负。(记者 马天牧)

  小小土地证 影响挺要命

  本文正式开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个概念——小土地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已经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单元房中,因此房屋销售完毕后,应该把开发商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大土地证”分割成“小土地证”,分发给购房者。

  买房时,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何时能够拿到产权证,而对其是否有土地证则不以为然,殊不知,没有这一纸小小的证书,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土地使用证。其实,“小土地证”和产权证同样重要,且一个都不能少。(本报记者 刘春丽)

  土地证调查

  购房者“真”糊涂 多数人不知情

  “小土地证?不太清楚!”在长春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大厅内,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位正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的人,得到的几乎都是这样的答案。

  “我们在看房时,已经看到开发商在墙上贴有‘五证两书’,有了这些,我们就很放心了。”在高新·怡众名城的售楼处,付先生指着墙上贴着的一排证件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开发商已经有了土地证,而且其他资质也“健全”,这样可以保证自己顺利地拿到产权证。但对于个人所应该拥有的“小土地证”,付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长春市土地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很多城市都采取两证分别发放的办法,也有采用土地、房产“两证合一”方式的,如上海、深圳等。而目前在长春,绝大多数的买房人拿到的只有“产权证”。购房人只能看到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而无从知晓自己分摊了多少土地使用面积。

  开发商“装”糊涂 办理含糊其辞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对办理小土地证表现出的态度并不热情。事实上,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已经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单元房中,因此房屋销售完毕后,应该把开发商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大土地证”分割成“小土地证”,分发给购房者。但由于购房者对此并不关注,因此开发商也在装糊涂,不积极进行办理,反正分不分割小土地证也不会影响到楼盘的销售。

  虽然有一部分消费者在买房时也提及到土地证的问题,但因销售人员一句“个人要土地证没有什么用处”的说法就不再“追究”了,也就轻易地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

  目前长春市在售楼盘中,二道区的上东街区美立方直接在宣传中打出了“可以分割到户的土地证”的广告语,这也提醒了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关注土地证。

  “无证”风险提示

  二手房交易 费用可观

  土地证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目前,长春市场上二手房源的数量很多,据惠居地产朱总介绍,大约有60-70%的房源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没有土地证到底有什么不便?土地证在交易环节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此并不清楚。

  一般来说,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再次转让,如果买家是一次性付款的话,可以办理产权证的更名。如果买家欲按揭贷款,那没有土地证就办不了贷款,只有找担保公司办理单证贷款,而且这项业务目前在长春只有长房置换公司能够办理,但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这其中包括中介费,按成交价的2%收取;担保费,按担保额的2%收取;调查服务费为300元,代办更名费为500元。举个例子,如果成交价为20万元的房子,其中需贷款15万元,则需交纳的费用约为8000元左右,但如果是有了土地证,则可以省下这部分钱。

  如果土地的性质为划拨,再次进行交易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具体交多少则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屋所处地段、地价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可以上下浮动30%。除此以外,还需要交纳契税,为土地出让金的5%,管理费为1元/平方米,登记费为0.5元/平方米。这样算下来,这笔费用也很可观。

  购房者替开发商承担风险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然而,老百姓在买房时,最关注的是何时能够拿上产权证,而对可使自己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小土地证,多数人却从未领过。住着实实在在的房子,让很多市民对于小土地证的概念从模糊到忽视,并没有想到土地证不在自己手里的后果。

  由于大土地证保留在开发企业那里,购房人肯定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现在开发一个项目需要的资金很多,许多开发企业都要把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而一旦该企业在还贷方面出现问题,银行就会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投放到市场,就会出现两家或多家开发商争夺一块地的现象,而已经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本该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稀里糊涂地就被转出去了,最终利益受损的将是业主。所以说,如果自己的房子没有小土地证,而且目前也是住着舒舒服服的,但没准什么时候隐藏在身边的不定时“炸弹”就会爆炸,后果不堪想象。

  没有土地证 后果很严重

  由于土地使用证现在存在着“买房人不懂,卖房人装糊涂”的境况,各种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违规操作、暗箱操作“横行”,土地使用证无法正常办理;部分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在这个过程中被“偷梁换柱”,导致长春市大多数购房者的利益被严重损害。而土地证的缺失,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可能更加严重,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整个二手房交易受到直接影响,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长短腿”,导致市场无法良性运转。在购房者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对已开发土地进行抵押换贷也成为“不定时的炸弹”。(本报记者 马天牧)

  造成房产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原因众多,其中最主要的几点:土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开发商已经将土地进行抵押、开发商没有交齐土地转让费用等。

  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情况,必然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土地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我国当前的集体所有权制度,目前法律仍然禁止土地宅基地转移。虽然集体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但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使房产证已过户,但土地证也不能过户。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问题。

  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流程问题,也可能是造成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原因。其中尤其以土地转让费用拖欠的情况最为典型。由于部分项目开发的时候,土地款并没有全部交付,就已经通过暗箱手段开始违规建设,虽然前期建设可以进行,违规销售也能有人捧场,但当项目已经完成销售,开始办理各种证件的时候,会面临因土地款未完全交付,政府相关部门不给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俗称大照)的情况,而购房者自然也无法得到自己应有的小土地使用证。

  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原因,最严重的则是土地已经被抵押出去。有时候,开发商不给购房者办理小土地使用证,自行将“大照”抵押到银行套取贷款。这种情况下,不但购房者不能得到土地使用证,还要时刻提防出现土地被再次出售,自身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

  在土地证办理的环节中,由于受部门的管理权限限制,未分割办理小土地使用证的楼盘,同样可以通过相关验收,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硬性规定出台,更是让土地证办理的环节充满了不确定性。

  有了土地证,使用年限必须注意

  对于已经获得了土地使用证的买房人,还有什么疑虑吗?

  那就是“土地使用年限”等一些列问题。由于土地分为划拨地块、出让地块两种性质,划拨地块没有土地年限之说,随时可能因公共事业要求而被收回;出让地块则有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时限最长可达70年,最短不过10几年。在长春市,大多数商品房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部分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少量项目的土地年限只有3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就意味着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要通过行政审批等手续才能“延续使用期”。

  但事实上,很多购房者都容易忽略掉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很多人以为所有的房子买下来都是70年的产权,所以去买房的时候,压根就没有问过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从开发商拿地、办手续、开工到后来的销售,这些环节在短时间内是很难完成的,同时也是算入土地使用年限中的,这就让购房者使用土地的年限缩短了。

  根据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造成人们对土地的使用年限更加不重视,但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花土地出让费用,花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土地使用证一直是购房者合法使用土地权利的凭证,是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之一。

  土地证缺失 间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通过此前的论述,大家对没有土地使用证可能受到的影响已经清晰了,那么,土地证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又有怎样的影响呢?

  这个影响应该说是间接的,但很可能更为严重。一方面,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用按揭付款方式进行买卖,而在二手市场中,希望利用贷款购房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多余费用自然会影响整个市场的成交成功率。与此同时,土地证的缺失却偏偏没有影响新房市场的正常交易,尤其是在贷款方面更是没有任何影响,这就直接导致了人们“去弯取直”的选择贷款购买新房。在长春这样二级市场并不发达的城市,一级市场(新房市场)和二级市场(二手房市场)出现严重的“长短腿”,购买力不能有效被释放,自然会产生诸多不良影响。

  同时,对土地证发放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还将导致开发秩序的混乱,恶性竞争加剧。人们不把土地证当作一个必需品索取,开发商自然也不会主动去进行各种相关申报,加之相关政策的缺失,不少项目尚未拿地,就已经上市叫卖,有的项目则是用少量资金作为定金,土地转让费用没有交完就进行开发了,对业主的土地证办理造成诸多负面影响。而整个房地产市场也有可能因为这种不负责任的开发进度,而导致盲目放量、价格竞争以及更严重的恶性循环。

  在购房者对土地证的认识还并不清楚的情况下,开发商“装糊涂”,不主动为购房者办理土地分户手续,自行将土地进行再抵押,套取银行贷款移作他用,一旦造成土地纠纷,将影响正常开发进程,购房者的利益更是直接受损。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济南拆迁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1552795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